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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牛津大学项目开始遴选
发布日期:2006-12-24      浏览次数:2319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英国牛津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我国有关高校(遴选院校名单见附)选派10名优秀人员于2007年9月赴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其中硕士学位生、博士学位生各5名。 二、选派计划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3)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7)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牛津大学已开设的课程为准。请各申请者上网查询牛津大学各学院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课程和研究方向:www.admin.ox.ac.uk/gsp。博士学位申请人请务必先与牛津大学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正在中国有关重点大学工作或学习(遴选院校名单见附); (5)学习成绩优秀,并具有在中国成为其所从事领域的领导者、决策者、顾问的潜质; (6)具有牛津大学无条件攻读授课型/研究型研究生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牛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7)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牛津大学开设的课程为准:www.admin.ox.ac.uk/gsp; (8)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在牛津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按该校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包括除申请表外申请牛津大学有关课程需要的全部附加申请材料)。牛津大学规定的三轮申请的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2006年10月27日、2006年11月24日、以及2007年1月12日。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Oxford Joint Scholarships。 (2)申请人须在牛津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向牛津大学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牛津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9月/10月开始在牛津大学进行学习。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电 话: 010-6641 3272,6641 3279 请在交费凭证上注明“牛津大学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10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办理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六、项目流程时间表 2006年10月27日/2006年11月24日/2007年1月12日 向牛津大学申请截止 2007年3月20日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截止 2007年9月/10月 被录取人员派出 七、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期限根据所批准攻读的具体学位课程的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4年。 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University fees)及学院费(College Fees)由牛津大学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医疗保险)。 八、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cn 牛津大学: The Graduate Prospectus: www.admin.ox.ac.uk/gsp Questions about admission please contact: graduate.admissions@admin.ox.ac.uk Other questions about studying at Oxford please contact: international.office@admin.ox.ac.uk 九、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附:遴选院校名单 1、清华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科技大学 4、南京大学 5、复旦大学 6、上海交通大学 7、西安交通大学 8、浙江大学 9、哈尔滨工业大学 10、南开大学 11、天津大学 12、东南大学 13、华中科技大学 14、武汉大学 15、厦门大学 16、山东大学 17、湖南大学 18、中国海洋大学 19、中南大学 20、吉林大学 21、北京理工大学 22、大连理工大学 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4、重庆大学 25、中国电子科技大学 26、四川大学 27、兰州大学 28、东北大学 29、西北工业大学 30、同济大学 31、北京师范大学 32、中国人民大学 33、中国农业大学 34、西北农林大学 35、中央民族大学 36、国防科学技术大学